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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烟雾的10个事实
来源: | 作者:pmo6585e3 | 发布时间: 2018-05-15 | 3339 次浏览 | 分享到:
(1)二手烟雾是人们在餐馆、办公室或其他封闭场所燃烧香烟、比迪烟和水烟枪等烟草制品所产生的烟雾。每个人都会受到烟雾带来的不利影响。
(2)《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的实施准则指出,“接触烟草烟雾没有安全程度可言”。创造100%的无烟环境,是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草烟雾有害影响的唯一途径。
(3)二手烟雾每年造成60万例过早死亡。在烟草烟雾中约有4000多种化学品,其中至少有250种已知有害物质,有50多种已知可致癌物质。
(4)二手烟雾在成年人中可造成严重心血管病和呼吸道疾病,包括冠心病和肺癌。它可造成婴儿猝死。它还会造成孕妇生产低出生体重婴儿。
(5)设立独立通风的吸烟区,并不能使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雾的有害影响。即使两个区域之间的门是关闭的,以及即使有通风设施,二手烟雾依然会从吸烟区扩散至无烟区。只有100%的无烟环境才可提供有效的保护。
(6)所有儿童中约40%在家庭中经常接触二手烟雾。可归咎于二手烟雾的死亡中有31%发生在儿童。
(7)在家庭中接触二手烟雾的青年可能开始吸烟的几率要比那些未接触烟的人高一倍半至两倍。
(8)与烟草使用有关的经济代价有10%可归咎于二手烟雾。烟草使用给社会造成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代价,如与烟草有关的疾病治疗相关的费用,以及与由于死亡或生病所造成的生产力下降或损失相关联的费用。
(9)超过94%的人没有受到无烟法律的保护。然而,2008年通过实施此种法律免受二手烟雾危害的人群数量增加了74%,达到3.62亿人,2007年则为2.08亿人。在100个人口最多的城市中,有22个城市进入无烟城市行列。
(10)通过实施称之为MPOWER的烟草控制系列政策,世卫组织帮助各国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项规定,以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雾的危害。